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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和成立《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 16:55:33 来源:蓝山文明网 编辑:lswenming 更多文件汇编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健全机构,筹备启动(2015年11月—2016年3月)。召开县文明委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创建省文明县城工作,审议《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实施方案》,成立蓝山县创建文明县城领导小组,确定抽调人员。起草《中共蓝山县委、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县城的决定》、《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等相关资料,做好省文明县城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宣传动员,全面部署(2016年3月下旬—5月上旬)。召开全县创建文明县城动员大会,下发《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及《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倡议书,与各专业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蓝各单位签订《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工作目标责任状》,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动员大会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并报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综合办公室。各新闻媒体要开办专栏、专题,宣传创建省文明县城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自觉参与。
    3.第三阶段:夯实基础,全面推进(2016年5月上旬—2016年8月)。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自检自查,摸清底数,明确重点。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组织攻关,狠抓落实。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市民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交通秩序整顿专项行动、公共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和窗口服务达标专项行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使各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县创文办协调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工作。
    4.第四阶段:初评自查,完善提高(2016年9月—2016年10月)。各部门各成员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表》,按照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四种测评方式,对涉及上报省文明办审核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归档,对涉及实地考察的条款按标准自行准备,对涉及问卷调查的内容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对照《测评体系》自行打分,写出自查报告交县创建办。各责任部门根据自查情况要认真整改,完善提高。召开创建省文明县城推进会,总结创建经验,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攻坚克难。县委、县政府将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5.第五阶段:攻坚克难,力争成功(2016年11月—2016年12月)。举全县之力,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打响创建省文明县城工作的“攻坚战”,把巩固成果、展示亮点、查找差距、集中整改和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起来。根据各责任部门、各单位递交的自查报告,组织相关力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特别是对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行政效能创优工程、文化精品打造工程、市容整治优化工程和文明品牌创建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要把材料整理、规范、提升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材料审核达到测评要求。力求以一流的市民素质、一流的县城环境、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精神面貌迎接省文明县城测评考核,力争我县在2016年成功创建成省文明县城,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打下扎实的基础。

 

 附件: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http://lswmw.xiaoxiang.club/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50704778.doc

成立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领导小组http://lswmw.xiaoxiang.club/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507437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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