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汇编 > 正文

关于印发《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和成立《蓝山县创建省文明县城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 16:55:33 来源:蓝山文明网 编辑:lswenming 更多文件汇编

    (三)构建长效常态的工作机制
    完善创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其纳入县城发展的总体规划,创建目标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建立完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将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高,有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投入;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省文明县城创建,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创建经费和办公经费,确保创建文明县城重点经费及时到位;以省文明县城创建为龙头,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调推进其它品牌创建。
    责任领导:刘素萍
    牵头单位:县文明委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经开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编委办、县文明办、县创卫办、县财政局、到教育局、县农业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城投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县文明委其他成员单位、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塔峰、舜源、南平街道办。
    (四)实施创建品牌工程
    1.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编写《蓝山县创建文明县城宣传手册》和《蓝山县文明市民行为规范读本》,重新修订《蓝山文明市民公约》。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组织道德模范、美德少年深入基层、社区、学校等单位进行巡演、巡讲,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定期组织开展网吧专项治理、净化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领导:刘素萍
    牵头单位:县文明委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委宣传部、县创文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塔峰、舜源、南平街道办。
    2.实施行政效能创优工程。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加强各级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强化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行政监督,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加强法律热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援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处使用童工现象。加快政府部门信用体系建设,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书记信箱、县长热线、网上论坛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责任领导:黄永英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经开区、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科商粮经委、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政务中心,塔峰、舜源、南平街道办。
    3.实施文化精品打造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蓝山县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文化强县战略的意见》,大力实施文化兴县战略。着重抓好“三馆二中心”、3D影城、塔下寺文化广场等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程和“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天天乐”、电影放映“周周演”、主题活动“月月红”、红色经典“全年唱”成为常态。
    责任领导:赵七秀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新局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商粮经委、县财政局、县文联、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县城投公司,塔峰、舜源、南平街道办。
    4.实施市容整治优化工程。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主要街道、湘运公司、三蓝广场、夔龙公园、塔下寺、舜水河沿河风光带等重点窗口区域的管理;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外观、尺寸、文字色彩标准,大力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设广告牌以及占道经营等现象;重点整治流动摊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县城主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舜水河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开展“小广告”、“建筑工地”、“五小行业”、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大力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适当增加公厕数量,增设明显路标进行指示;创新城市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和完善网格化治理体系。
    责任领导:唐志雄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综治办、县农业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政务中心、湘运公司、城投公司,塔峰、舜源、南平街道办。
    5.实施文明品牌创建工程。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以城带乡、结对帮扶、联点共建等方式,开展“爱心进村(社区),孝心入户”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责任领导:刘素萍
    牵头单位:县文明委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塔峰、舜源、南平街道办。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