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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届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蓝文明委〔2017〕2号)
发布时间:2017-05-10 16:43:45 来源:蓝山文明网 编辑:lswenming 更多文件汇编

关于表彰2016届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

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

 

    2016年,我县发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推动全县文明创建工作,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三城同创”。通过单位自愿申报和县文明办进行实地考评,经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审核通过,全县涌现出一批文明创建氛围浓、干部群众素质优、基础设施完善、创建活动丰富的文明村、文明社区和文明单位。经研究决定,授予汇源瑶族乡源峰村等3个村“县文明村”称号,授予舜峰社区、辅仁社区“县文明社区”称号,授予县政务中心等7个单位“县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县总工会等3个单位“县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继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文明创建的先锋队和排头兵。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向文明单位看齐,积极创造条件参与文明创建,为建设湘粤生态工贸创新城市凝聚正能量。

    附:2016届蓝山县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名单

 

 

蓝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2016届蓝山县文明村、文明社区

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名单

 

一、2016届文明村

汇源瑶族乡源峰村  湘江源瑶族乡高源村   

湘江源瑶族乡竹林村

二、2016届文明社区

舜峰社区    辅仁社区

三、2016届文明单位

县政务中心   县教育局   县农机局   县人大办  

县爱卫办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四、2016届文明标兵单位

县总工会   汇源瑶族乡  湘江源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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