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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文明委〔2019〕2号 关于表彰2018届县文明村、文明校园、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6-24 16:10:21 来源:蓝山文明网 编辑:lswenming 更多文件汇编

        2018年,我县发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推动全县文明创建工作,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单位自愿申报和县文明办实地考评,通过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审核,全县涌现出一批文明创建氛围浓、干部群众素质优、基础设施完善、创建活动丰富的文明村、文明校园和文明单位。经研究决定,授予毛俊镇栗江村等16个村“县文明村”称号,授予三蓝学校等6所学校“县文明校园”称号,授予县科协等3个单位“县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县南岭国有林场等3个单位“县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村镇、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不断创新内容载体,改进方法方式,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个人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和谐美丽幸福蓝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届蓝山县文明村、文明校园、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名单

一、2018届县文明村(16个)

毛俊镇栗江村、土市镇涩源村、所城镇联营村、楠市镇甘溪村、湘江源瑶族乡联村、新圩镇新圩居委会

塔峰镇:舜水村、花果园村、榴源村、岭脚村、西埠头村、高阳村、东江村、六七甲村、八甲村、雷家岭村

二、2018届县文明校园(6个)

三蓝学校、大桥学校、尚屏中心小学、汇源中心小学、火市中学、竹市中学

三、2018届县文明单位(3个)

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2018届县文明标兵单位(3个)

    县编委办、县南岭国有林场、县能源办

蓝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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