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祭扫先人表哀思。为培育和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和提高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共同营造“文明乡风、厚养薄葬”的祭祀氛围,县文明委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传承文明祭祀。自觉传承文明美德,党员干部率先带头,自觉摒弃烧纸钱、冥物等祭祀陋俗,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网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青年、学生要积极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在自觉参与中熏陶思想情感,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二、遵循绿色祭祀。本着低碳环保、一切从俭的原则参加清明祭扫活动,自觉保护环境,不在城乡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和小区、树林、草坪或建筑物下烧纸钱、撒冥币、泼洒酒水和食品,不破坏草地树木,不污染空气水质,自觉维护环境优美整洁。
三、倡导节俭祭祀。文明节俭,简朴为本,树立厚养薄葬新理念,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对在世老人多关心、常尽孝,对逝者节俭薄葬,从简办丧,推行文明乡风。
四、遵守安全祭祀。严格遵守《蓝山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消防防火等有关规定,自觉摈弃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燃放鞭炮等祭拜陋习,杜绝火灾和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合理安排时间,文明出行、错峰出行、低碳出行,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和谐进行。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把祭祀活动转化为怀念先辈亲人、传承历史文化、塑造时代精神的文明行为,争做文明人,共享文明成果,为建设文明蓝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蓝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