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农业委员会
关于报送“十佳星级文明户”评选推荐表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
按照《2016年蓝山县精神文明工作要点》(蓝文明办〔2016〕2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十佳文明校园”等十佳文明称号评选活动的通知》(蓝创文发〔2016〕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县文明办、县创文办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十佳星级文明户”称号的评选活动,由县农业委员会牵头实施。为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办于8月底前将评选推荐表书面材料(1-2份)加盖单位公章,交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到农业委办公室;
2、将参选户的事迹材料和推荐表电子文档报送到农业委办公室邮箱yzlsagri@163.com;
3、联系人:骆春旺,电话:2213306、13337262326,qq:2639794032
附件一:蓝山县“十佳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附件二:蓝山县“星级文明户”评选推荐表
蓝山县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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