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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2-11 15:39:00 来源:蓝山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专班 编辑:lswenming 更多公告通知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声污染,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为保障您的人身、财产安全,倡导文明新风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按照县人民政府关关于蓝山县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蓝政函[2026]4号)的规定,蓝山县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二广高速公路以东(两江口村),学府路以南(含学府路北侧的东侧村、五里坪村、尚源社区),永连公路岭脚舜水大桥以北,龙溪大道(含东侧行政村)岭脚接永连公路至七里江新桥以西的闭合区域以及蓝山经开区全域。春节期间(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塔峰镇社门村、永胜社区、高峰社区、光明新村、新街居委会、老街居委会、荷叶塘村、竹市村、成家村、六七甲村、团结村、友谊村;其他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宣传,助力蓝天保卫战。充分利用微信等方式,向家庭成员、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为建设美丽蓝山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引领新风正气,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请积极举报。举报电话: 110(县公安局)、2213426(县城管执法局)、2225555(县应急管理局)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四、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蓝山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专班

                                                              2026年2月




编辑:厉磊

一审:廖芳

二审:李宗凯

三审:黄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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