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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试行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认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3 09:03:50 来源:蓝山文明网 作者:李俊、陈星辉 编辑:lswenming 更多工作动态

      (通讯员 李俊、陈星辉)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在我县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蓝山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在全县试行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认定制度。适用于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工程基建领域的所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红名单”是指在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对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并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布。“黑名单”则是对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公布。

       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可在永州市主体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宣传,还能获得省级财政补贴、参加省级试点项目、省级评优选优、优先办理相关业务办理等优先权和奖励。而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则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惩戒。

       县交通运输局依照权限,负责蓝山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红黑名单”的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收集、整理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红黑名单”信息,经核实并加盖公章后向全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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