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史玉林)2月9日上午,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禁燃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进行禁燃巡查时现场查获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为进一步巩固禁燃成果、做好2020年的禁燃工作,联合执法组在塔峰镇岭脚村开展禁燃巡查时发现一超市有疑似销售烟花炮竹行为,遂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储存大量的烟花爆竹;且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烟花爆竹进行了扣押,此次查获的烟花爆竹共计80余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悉,农历大年三十至正月十六,蓝山县城管局、禁燃办等部门组成的禁燃队伍走上街头、走进机关、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城中(郊)村等,开展禁燃宣传、禁燃劝导和禁燃巡查。共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5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250余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查处违规储存和燃放烟花炮竹案件2件;让市民过上一个卫生、环保的新春佳节,为巩固蓝山县城区的禁燃成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