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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2个单位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10-26 11:37:19 来源:蓝山文明网 编辑:lswenming 更多工作动态

       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届文明创建单位的决定》,我县共有12个单位获得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其中县纪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国土资源局、犁头瑶族乡(机关)获得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荆竹瑶族乡友爱村、毛俊镇井头村、祠堂圩镇洞庭村、楠市镇上下村获得市文明村荣誉称号;人社局服务大厅获得市文明窗口单位荣誉称号;塔峰镇南门社区获得市文明社区荣誉称号;塔峰镇第一市场获得市文明集市荣誉称号;塔下寺获得市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

       这批荣誉的获得,是2016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主义文明程度为目标,广泛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缩影。(县文明办 黄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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