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
关于开展“百日大会战”宣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和省市驻蓝各单位:
根据县委、政府安排部署,我县正在开展道路交通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请各单位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以上“百日大会战”宣传标语三条以上,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宣传督查,将该项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意识形态工作(宣传)考核,记录在档。播放时间:2017年3月9日——6月4日。
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2017年3月9日
“百日大会战”宣传标语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配合支持“百日大会战”!
2、不搭乘超员、超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不驾驶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拼装车。
4、不购买不能入户的助力车、电瓶车。
5、无证不驾车,酒后不驾车。
6、不在交通要道违停、乱穿。
7、蓝山是我家,安全靠大家。
备注:请各单位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以上“百日大会战”宣传标语三条以上,县委宣传部将该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宣传考核,记录在档。
播放时间:2017年3月9日——6月4日
“百日大会战”宣传临街单位
(有电子屏)
湘粤路:残联、人社局、民政局、农委、环保局、经济开发区、房产局、政务服务中心、职业中专、民族中学、公用型车站、邮政局、烟草专卖局、新华书店、农商行
塔峰路:财政局、教育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台、供销联社、自来水公司、中心医院、电信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新民路:交通局、疾控中心
环城路:公安局、农业开发办、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站
南平路:交警大队、公路局、就业服务管理局、国税局
新建路:国土资源局、市场服务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地税局
永连公路: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院、检察院
古城路:农机局、气象局、塔峰镇
舜峰路:环卫局
城东路:二中、湘运公司
其他:进修学校、信访局、卫计委、南门社区、辅仁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