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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日大会战”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11:21:42 来源:蓝山文明网 编辑:lswenming 更多公告通知

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


 

关于开展“百日大会战”宣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和省市驻蓝各单位:

        根据县委、政府安排部署,我县正在开展道路交通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请各单位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以上“百日大会战”宣传标语三条以上,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宣传督查,将该项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意识形态工作(宣传)考核,记录在档。播放时间:2017年3月9日——6月4日。

 

 

                        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2017年3月9日

 

 

 

 

“百日大会战”宣传标语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配合支持“百日大会战”!

2、不搭乘超员、超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不驾驶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拼装车。

4、不购买不能入户的助力车、电瓶车。

5、无证不驾车,酒后不驾车。

6、不在交通要道违停、乱穿。

7、蓝山是我家,安全靠大家。

 

备注:请各单位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以上“百日大会战”宣传标语三条以上,县委宣传部将该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宣传考核,记录在档。

播放时间:2017年3月9日——6月4日

 

“百日大会战”宣传临街单位

(有电子屏)

湘粤路:残联、人社局、民政局、农委、环保局、经济开发区、房产局、政务服务中心、职业中专、民族中学、公用型车站、邮政局、烟草专卖局、新华书店、农商行

塔峰路:财政局、教育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台、供销联社、自来水公司、中心医院、电信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新民路:交通局、疾控中心

环城路:公安局、农业开发办、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站

南平路:交警大队、公路局、就业服务管理局、国税局

新建路:国土资源局、市场服务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地税局

永连公路: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院、检察院

古城路:农机局、气象局、塔峰镇

舜峰路:环卫局

城东路:二中、湘运公司

其他:进修学校、信访局、卫计委、南门社区、辅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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