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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爆竹事件
发布时间:2016-12-05 12:43:48 来源:蓝山文明网 编辑:lswenming 更多工作动态

    11月21日,我县依法处理一起违规燃放爆竹事件,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肖某处以三百元罚款的处罚。

   蓝山县政府部署主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并向社会发布《蓝山县县城主城区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来,县禁燃办与公安部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社区街道、宾馆酒店等地点,严加管理,明确责任。

  当天上午,县禁燃办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塔峰街道办新民村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县禁燃办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村民肖某家中安装新门,为图吉利,肖某购买了一些鞭炮在家门口燃放,经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取证,确认了肖某的违规燃放行为。由于拒绝执法且态度恶劣,肖某被带回城北派出所依法给予留滞。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肖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禁燃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依法处理40余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通讯员 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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