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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届蓝山县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3 08:51:00 来源:蓝山文明网 编辑:lswmw 更多公告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单位:

  按照县文明委(2012)3号文件的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同时申报推荐1—2个星级文明户和文明村镇;县直要有一半以上的单位参与各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在。现有部分单位和乡镇已向文明办递交了创建申请,请各申报单位及时做好下段的创建工作,县文明办将于10月下旬,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督查和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 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在9月30日前,将以下四项材料一式三份交县文明办:一是蓝山县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从蓝山新闻网文明创建板块下载);二是单位专题事迹材料;三是学雷锋活动方案;四是“雷锋号”志愿服务团队登记表(可下载);四是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1-2户星级文明户的典型材料。

  二、 及时做好迎接考评的准备

  文明单位考评主要内容有以下6项:1、 要在单位书写永久性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建文明创建橱窗。3、“八荣八耻”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基本内容的公益宣传牌。如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又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等。4、收集文明创建过程中开展的各项活动,各种资料汇编册,档案册,单位荣获的各项荣誉证书的档案。(参照创建XX级文明单位资料目录整理档案)5、保持单位的环境美观和整洁。6、参照考评细则的内容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参照永州市文明考评细则)。

  蓝山县文明办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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